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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诚信准则 I. “违反学术诚信”的定义 “违反学术诚信”包括,但不限于: 1.抄袭:提交的作业中部分或全部使用未经正确引用的他人的作品。理解正确引用的方法,并应用到所有书面、口头以及电子版本的作业中,是每位学生应该遵守的准则。 2.作弊:使用或试图使用未经授权的材料、信息或学习工具。 3.伪造:伪造或虚构任何信息、数据或引文。 4.为学术欺诈提供便利:帮助他人或试图帮助他人违反学术诚信准则的任何规定。 5.其他获得不公平竞争优势的行为:在正式授权时间之前偷窃、复制、传播或以其他方式获得考试材料;未经许可合作完成学术作业;故意阻碍或干扰他人的学术成果;其他任何有意创造或获得不公平竞争优势的行为。 *注: 上述定义可能会因不同授课教师有所差异。所有学生都有义务完全理解自己所注册课程的所有要求。EPIE学术诚信准则基于主办大学的相应学术诚信准则。如果准则之间有冲突,EPIE国际学分项目将遵循主办大学的学术诚信准则。 II. 程序 1.任何学生或工作人员均可向相应课程讲师或校区学术主任报告违反该准则的行为。 2.如果学生对授课教师的职业道德或行为准则有异议,第一时间宜先向与所上课程的教师沟通。如果问题还不能解决,请提交一份正式的投诉给到校区学术主任。可能会导致此类投诉的例子包括,但不限于:最后一分钟改变作业、提供的作业时间节点不对、对作业的反馈过度评价。 3.任何被举报有学术不端行为的学生,均不可调换已注册,被举报有学术欺诈行为但尚未查实的课程,或者已注册并确认有学术欺诈行为的课程。 4.师生决议:任何涉及学术欺诈行为的最初管理权限属于出现该行为的课程的授课教师。授课教师可以安排与学生的复议。学生可以在复议中承担责任并接受处罚意见。授课教师必须将最终处理结果向 EPIE 行政办公室与校区学术主任汇报,以作备份。 5.如果师生决议不可行,或者学生不承担责任或接受处罚意见,该情况将要提交到校区学术主任以及 EPIE 学术委员会进行复议。学生将可以进行口头或书面解释、邀请目击证人,并回答校区学术主任的问题。 6.校区学术主任有最终决定处罚的权限。 III. 处罚条款 所有被证实的学术不端行为都将按照具体情况进行处罚。“作业成绩扣分或不及格”之外的处罚需要由校区学术主任施行。所有学术不端行为的案例均应酌情予以处罚,处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任何形式的组合: 1.书面警告。 2.作业成绩扣分或不及格。 3.学术不端导致课程不通过。 4.从主办学校以及 EPIE 国际学分项目中即刻除名。 5.一封寄到学生在读大学的批评信。 **注:EPIE国际学分项目及项目主办大学保留对上述学术诚信准则修改的权利。如学生在就读EPIE国际学校项目过程中因学术诚信问题产生纠纷,EPIE国际学分项目及项目主办大学拥有最终解释权。 |